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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 家属申诉被驳回

字号+ 作者:不顾一切网 来源:时尚 2025-07-06 12:19:38 我要评论(0)

大学生猎捕燕隼属二级保护动物获刑10年半闫啸天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判决书显示,2014年7月,他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和朋友王亚军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大学生猎捕燕隼属二级保护动物获刑10年半闫啸天是河南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判决书显示,大学2014年7月,生掏申诉他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和朋友王亚军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鸟获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刑年死亡一只。家属他通过网络发布将其余燕隼卖掉。被驳他俩在该树林内又猎捕了4只燕隼及隼形目隼科动物,河南随后,大学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生掏申诉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闫啸天犯非法猎捕珍贵、鸟获濒危野生动物罪,刑年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家属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非法收购珍贵、被驳濒危野生动物罪,河南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合并刑期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后河南新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闫啸天之父闫爱民不服,并以“闫啸天无犯罪预谋、无犯罪动机,主观上不知所猎捕的隼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且认定猎捕鸟的数量为16只证据不足,鉴定结果错误,不应该是燕隼,量刑过重”等为由,向新乡中院提起申诉,被新乡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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